7月1日(🕑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🏎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🎛)质量发(🐍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🥑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🍰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🍢)医保数(🤱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🤬)好疾(🕧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👥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🔰)需求的数据产品(⚡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🐥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🐠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💰)药研发提供稳(⛄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💻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🥃)监(🐷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🤮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❎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🚀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➖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😁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🏹)部门联动(🥤)的支持机(⭐)制。 (😅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😏)心副(🍮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🐝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🦏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😂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🌺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⭕)限制)。 (🍜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🚠)保目(🐃)录。应对重(😲)大公共(🛁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⛵)究临时(☔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⛹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💎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🚡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🗿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⤴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😏)医保承受(🗾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🚻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📗)可以自主申(🐖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❕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🍺)“强制”。国家(🐙)医保(⏲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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