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✅)布(🦁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💾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🚆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🛹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🌱)一的医保信(💡)息平台,做好(🚋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🅱)归集和(📰)分析,开发(🦗)适配(🐊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📿)向、布局研(📋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🔸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🎤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🈲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🥜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🖋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🎚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🏌)主规格、参照药(🥌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✍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🤬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😒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🍢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⛩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🕎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🤧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📱)任务是推(🛍)动创新药积(🍀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🔺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😠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🐞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🕖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🏆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🕞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🎟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🌟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👇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🍵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🚑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✈)健全多层次用(🐄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🥂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🍾)高价值创新药提(😷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🥃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🐟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⬜)本一致,企业(🍟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🕖)、商(🤼)保创(〽)新药目录或(🐉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🚗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🐭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🌹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🦀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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