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🗒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🥃)》(以下(✋)简称(🤥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🙃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🤬)给(⛅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🆙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😬)谱、临床用药(📷)需求等数据归(🎡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🐖)研发需求的(👬)数据产品,支持(👞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🈂)在资金方面,文(🎺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🔧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🚄)商业健康保(📅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🌎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🤜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🖖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⬆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📙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🔅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🛹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🤡)前(🌄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🍸)也常(🔡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📳)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🖐)要任务是推动创(⛳)新药积极进入医(📇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⏫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🌮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👶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🕣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🐆)新(🍾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🔵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😰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💚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🔕))。重点纳入创(🦄)新(🤶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💪)大(🎩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🧢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💯)表示(🔖),“商保创(🤐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😭)提供(🛢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⏲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✨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❕),而(🍔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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