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🐝)展的若(📇)干措施》(以下(🔞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😆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🐥)发展困(👭)境(👶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🚖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🍮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🔩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📻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🙏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🎏)提出,鼓励(🔳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🚑)新(👬)药投资(📿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🦑),培育支(🤢)持创新药(🔷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👴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🦀)企(🕕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🖥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😁)科技(🙊)重大专项,聚焦(👖)重大传(🛳)染病、高(⭐)发重(🌍)大慢性病、(🎌)儿童用药、罕见(😳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🍿)关任务(🔖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🥘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👉),创新药(🛸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🗨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🏛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😑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😬)药权(🚽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🛀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🕤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⚓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🆙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😝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🐅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🏏)且超(🚃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🏗)障体系的第(🌀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🍧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🌭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🦗)一样,这是市场(🤖)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🔃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💌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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