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😺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⌛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🍊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📡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🚶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🚔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⛎)保(🚳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🍃)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🚛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🐓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💠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💖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🍰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📍)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🕰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🕉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💋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🤗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🏃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🏽)栋1日在政(🕌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🐒)极进入医疗机构(😽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🍖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📴)时调(💣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🛃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🔤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💯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🚧)同一通用(😯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🧓)保药品(🎑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🚅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😉)时纳(🤔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♊)立“商业健(💖)康(🌽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🧛)”(以(😲)下称(🥒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💮)创新(🏉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🤽) (🕞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💲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📩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😴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🌾)提(🗨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🌭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🤖)新药(👧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👖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👼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🔓)创新药目录中(🧠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🍜)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🌉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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