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💑)家医保局、(🥥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👥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⛷)提出“支持医保(📦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👏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📐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💥)司通过(🃏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👅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🎮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🙄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👨)导。医(🚅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📞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🚒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🔙)儿童(📑)用药、罕见病等(🖋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🙏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🖥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❓)王国栋1日(🚾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💉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🎌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💭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🚸)会,根据需(📍)要及时(🚲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👐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🈯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📵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🍬)有两(🍘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🎧)》提出(🐯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🚇)对(🥕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🖇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🌘)提出设立“商业(🕸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😞)创新(🚀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🥍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🏷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🏄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🍅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🧕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🧦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🥖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👭),“国家医保局计(⛷)划实(🧥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📧)时候(🖋)定位可能(😏)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🗓)行为,市场的边(🌯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🌂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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