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🆓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🤴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📌)境——“研发(🧒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🥈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📛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🙉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🏹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❔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🗳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🔍)商业(🌉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🐿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🚼)育支持创新药(🍥)的耐心资本(💯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👼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💪)药,企业可(🌳)同步(📛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🧞)政策(🏞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👮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💘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🐏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🚜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🙋)创新(🈹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🎆)机(🚹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🛠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🎭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🧣)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💷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🤟)制(即同一通用(🤶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🖨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😧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🗑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😗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🏔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🐎)药目(🍸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🎖)本医(🗃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📘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⬆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🐅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👌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🐧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🥑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🤱)市场行为,市场(🗒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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