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😝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🙂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🔜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🛫)难(😗)”,文件都(🏛)一(⭐)一给出解决措(🦓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👆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🚬)息平台,做好(🦊)疾病(🏖)谱(🆕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🕸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🌬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🔞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⛩)业健康保险扩大(🌗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🐰)过(🛹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♟)药(👑)研发提供稳定的(🥈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🐤)请医保部(🚯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🥎)与企业可围绕药(⏲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🥝)范围等开展(🦄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💨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🚅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🤹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🖲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😡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👂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🍈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🍞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🥕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😕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👀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🔹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😇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📖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🥈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🔇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🥔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⛪)保(🚙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🌻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🎪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🗄)现商保创新(⏳)药目录(🌾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🗼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🐇)入商保,并(🍫)不是“强制(♟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⏱)设计的时候(❌)定位可能不(🐜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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