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🦄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🛒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🥡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💒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👉)付难”,文件都(🍐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😚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🍀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🕊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📛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🌅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🥜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🐳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🐗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🛵)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🏣)药研发提供稳定(👀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🐴)件(🚔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🚇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🌚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🐖)创新(🎒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🏅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🕧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😆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👾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👗)任务是推动创(🎴)新药积(🧚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🙉)药(👦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🎞)3个月内(👅)召开药事会(🏞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📇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📞)此外,不得以医疗(✈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🔏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🥧)制)。 《若(🕐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🙎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🚓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🚃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🤨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🥂)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🎓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🆘)保障(🙃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💠)心(🍢)宇(💔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🏁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🏗)纳入医保药品(🤱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🚬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🐘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🕉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🐰)应该(📵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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