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🦗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🏻)展的若干措(🖊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🤧)于创新药研(🧠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👵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📵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⛔)发需求(🔢)的数(👂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🔸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🤟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🥫),提升创(🏸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🏻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✡)司通过创新(🧘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🧖)药的耐心资本。 (♎)另外,文件提出(❕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🔎)保部门给予(👹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🍦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🍮)、参(🤝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👀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⛺)研发相关任务(🕠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🌗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🌅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🦄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🍈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🐢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🤥)用药权益。 (🖐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🚵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🤲)创(🅱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🕊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❌)目录。在(🆗)坚(🏞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🕕)事件等(📂)特殊情况必需的(🍈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🐸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🍞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👢)障范(🎬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🌟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💻)保(🏜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⏯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📉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🤚)保创新药(🚕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❕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🐙)药品目录(🥕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💣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🔯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🐲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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