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⛓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🖼)于创(🖇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🌡)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💔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📺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🚛)基(👪)金等多种(👳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🐮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⌚)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🕢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🎽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🕚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📿)规(🤥)格、参照(⏫)药、(🌐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🥚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🦓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😿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🐅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♉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🦀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🌼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🍩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💙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👫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㊗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😄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🌆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🤑)持“保(🏖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🍫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👕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🕖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🏉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🌉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🍧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🏰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💜)支付渠(🍐)道。” 黄(🕐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🗂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😶)药目录(💤)中的(🍦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🏚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😢)示,“因为不同(😊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🗽)的(🍰)边(📠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🏗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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