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⤴)委(⛲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🦅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👒)称(🎯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👇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🏩)《若干措施》首(🖥)条便提(🎭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🦖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👜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👀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🗓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🔗)率。 在资金(🧘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🕐)耐心资本。 (〰)另外(⛏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🏎)部门(🈶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🔫)部(🆒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🍢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📢)动药物研发(🌗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🌙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🈷)局医保中心副(🐡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🧛)构(🍊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💸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🐇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🍁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🤝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🛎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👼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🛵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🍶)》提出,定期调(🤝)整(⬅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㊗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🧠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🙏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🎤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🎇)障范围的创新药(🈷)。 (🚬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❎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🔈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🍐)纳入(♈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⌛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🚜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🗨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🕌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🈵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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