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🈁)》(以下(🏞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🚏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🚖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🧑)》首条(👡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💤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🔆)、医疗机构(👬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🚂)监管部(📇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🍣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🕉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📺)主规(🙉)格、参照药、(🎪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🐕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🍟),聚焦重大传染(🤦)病、高发重大(🌌)慢(🕗)性病、儿(👯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🤳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⛓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🧜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🔞)医保定点(🍫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📥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⬛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🌀) (🚟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💩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🚢)药品(🥉)只能有(🔗)两个规格的限(👃)制)。 (👶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🈁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💈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🍀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🆖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👾))。重点(🐸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⬇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🌫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🌜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🎳)的第一步。该目(⏱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👵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🥣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🦏)同时申报、同步(👍)调整,程序基本(🍏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🈚)药目录(✅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📤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🌫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🚃)示(✴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🥋)在这里,所以用(👜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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