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🧀)生健(🛍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😼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🔺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🐢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😙)新药研发(⛺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📡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🚖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💌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🔑)据产品(⛹),支持医(🌾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🐸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🌺)管线,提升创(🔕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🤤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🛠)业健康保(📼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😜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🆗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💆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🈚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🍀)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🍘)门提到组织实(🎧)施创新(➕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🌐)染病、(🤮)高发重大慢性(🌼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👾)“进门(👳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👂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📅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🗒)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😚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🤵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🚆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🧙)重大公共(🔓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🤙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🙅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👍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🧓)会现场(🈹),国家(⚽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⬇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🐆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👼)心(🚋)宇(🔧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🔜)申报两(😺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🙉)者还在发(🚺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📑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🕳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🧔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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