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🛑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🆓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🤚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🚛)“研(🎐)发难(🎐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🐇)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🔬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🎠)于创(🚰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🅱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😭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😨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🍄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✌)多种方式,为创(🎛)新药研发提(🤜)供稳定的(💃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🕓)另外,文件(🙀)提出,上(🔎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🔄)。医(🥩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🖥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🕗)病(🌫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🐤)的(🔍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🆔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🕑)栋1日在政策解(🌜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🔔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🐩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🛒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🛡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🛂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💵) 《若干(🔂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🔴)优(🐟)化基本医保(🍞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🎈)将(🐲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😸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🤸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😰)康保险创新药品(🥞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🥎)体系的第(🚽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🗯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💸),企业可(🕯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🕸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🏓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⚪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👟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🥉),“因为不同的(🌗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🕠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🔘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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