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🤬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⏮)称《若干(🤧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🚚)都一一(🏯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🚀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💶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🕶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👂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✔)。 在资金方面(😭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🖤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📴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📃)市申请获(💼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♍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🚴)政策指导(🔑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🏔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🏊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🕯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🎦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👩)物研发相关(📛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🍛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🤗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🏫)新药(🍙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🏀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📊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😴)合理用药权益(🦈)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🛰)疗(📃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🕧)药品可不受(🚵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⚽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🍴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🌯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💨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🚓)的可(📺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🕖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🎸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💌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🌷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🍸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👓)现商保创新(🔠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🚰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🏆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🏍)入商保,并不是(🐦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🐕)人表示,“因为(🥠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🍤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😹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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