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🏻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🤑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🥇)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🎟)布。中新健康注(🥅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🍏)发难”“进院(🍠)难”“支(🏩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👐)施(🕛)。 (🙈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🐦)医保(👁)数据用于创新(💭)药研发”。具(👻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✨)好疾(🐱)病谱(🐸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👑)发适配(⛹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🕝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🎖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⛓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🕢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📂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🎸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✒) 另外,文件提出(🐺),上市申请获得(💱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💝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🚪)涉及的(🎀)主规格、参照药(⛩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🎄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🚤)支持机(🏽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🍁)副主任王国(🗯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🏁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🔇)配备或设立(🔊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♑)谈判药(😑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✳)只能有两(🐅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📂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🚗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🤗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🏳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🍊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🏓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⛩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🐇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🌤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📒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🍏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💘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🗺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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