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🌄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👒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😣)难”,文件都一(🌎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❗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🐇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🛢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🕣)心资本。 (🥛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🏒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🚆)业(⚓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🅿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♏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🎮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🔃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📇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🏝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🔛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😿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🙍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🔋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🤼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📬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🗂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📼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🌥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💉)入医保目录。应(🐙)对(🤺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🚰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🔢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⚽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🍋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➡)、患(📳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🙂)医(🍷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🍛)提供新支付渠(🎚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🕎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🔤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📏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👳)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🏹)记(🏗)者还在发布会现(📤)场获(😮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🐐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📖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💮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🌬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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