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🥈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📆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🙍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🕢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🤕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⛲)据产品(🥐),支持医药企业(🙉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💁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😆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🤛)资基(⭐)金(📰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🏥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♟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🌗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🏙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🔚)范围等开展(🤶)交流(👊)。 在统筹推(🛒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🔄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♐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😡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🕖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🔪)发布会上强(🐍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😤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🏵)出,鼓励(🍇)医保定点医疗(🍅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🕡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🏗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🌭)理(🌎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🍗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🤧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🕯)药品和商(📝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🤤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👼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🈸)将符合条(🏹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🙍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😪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🧡)围(💯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💱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🅾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🌧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🐞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👔)同时申报、同步(🐫)调整,程序基本(💎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🐄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🐮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🏁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🍸)是市场行为(🍒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🌯),所以用的是推(🧠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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