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📺)新药企发展困境(🏗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🎿)提到要(🥛)依托全国(🕒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💂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🖱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➖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🆘)康保险扩(🧐)大(🦅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💸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😩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🚻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💛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🎻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🥉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🈁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🛋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🧖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🥧)备或设立临(🌰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🚥)诊疗需求和患(🐚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🔔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🚭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🤶)上,按程(💾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🚏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➖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🌯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😔)点纳入创新(📞)程度高、(🕚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🏒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🐎)新药。 (👶) 在发布(🚘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🚇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🆘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💶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🙀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🈸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😄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🤫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🤧)录(🥊)或(🌔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📧)的药(🍈)品(🎆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🐟)相关负责人表示(🍁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🕤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🈶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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