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🔪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💏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💼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🏺)于创新药研(🌐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🚫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👎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😉)、医疗机(🌶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🐩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🎗)织实施(🍒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👓)专(🛑)项,聚焦(🌌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🧣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🤬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🤠)的支持机制。 (🃏) 此(🍔)前,即(🎂)使进(💂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🤳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✨)后3个月(🚙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🙏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🙇)求(🎐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🏻)药(👁)目录数(😆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✨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👔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😼))。 《若干措(🗝)施(🚠)》提出,定期调(〽)整优化基本(💐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🏋)基础上(📀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🏥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🏫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➖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〽)次文件中的一大(🛬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💇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🥙)新药。 在发布(🐬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👫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🈺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🥗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🎆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🦄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🏋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👃)表示,“因(🎗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🦂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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