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🛒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🖋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🐅)困境——“研发(🥥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💴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🥏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💺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💋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♒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👉)公司通过创(🐓)新药投资基(🗒)金(💣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🔏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🥃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👦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🙉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🌪)新药(⭐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🐇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♑)物研发相关(👥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🔁)联动(😨)的支(👃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🕦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🏟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🦎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🐈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🎪)通用名药(🛸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🤵)化基本医保药品(🎉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〰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🛏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🏝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⏺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👸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🐊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🔓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🥫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🐾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🚨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😰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🐭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🛬)步调整,程序基(🕵)本一(🕞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🍆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👑)布会现场获悉(🌷)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🐠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🤲),所(🧗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🐕)格应(👿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