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🛫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✨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📘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🥏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🚴)于创(🕥)新药研发”。具(😜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🔈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🤶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👎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🌲)合(🍀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🎯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🆕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😙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🏝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🔑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🚊)展交流(🎎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🍻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🍆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🏣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🌎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🚱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✋)节。国家医保局(🙏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🚑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〰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🌏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🛅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🈶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🌶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🎂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💒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👣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🚈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✌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🛅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☔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🐃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🔊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🍚)步(💼)表示,“国家医(🙂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🌹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🔻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🚹)一(♑)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📙)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🙃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👱),而且(🔕)价格(🤤)应该也是(🎐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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