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😧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💈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🚤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😫)国(🔈)统(🏯)一的医保信息平(⭕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📱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📪)的(⏸)数据产(🎷)品,支持医(👔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❗)投资规(🙇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💣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😛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🎅)创新药(🔟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📑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🧠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♊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🍛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📒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🦎)。国家医保局(🐳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🚛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🔦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🌧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🎆)更新公布后(😋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🛑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🆙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🚰)判药品和商保创(🌵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🤮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✌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🎥)程(😏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👦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📦)需的(😙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⚡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🔧)亮点(🍘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👌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💷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🚿)保创新药(🚨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♏)药保障体系的第(🎐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📂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🎮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🧑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🗨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😖)主(⭐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🏦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🖨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🕋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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