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🔚) 7月1日,国家医保(🕋)局、(👘)国家卫生健康委(🌰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😕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🐔)意(🖕)到,对(🍏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🏑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🎣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💷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🚞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🔮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🏴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🐌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🚪),为(🕥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⏭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🔪)获得国家药(😓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⛳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🚪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👔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💈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🙊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💄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🚂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📲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🍉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💇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🥥)。 (🈁) 此(💐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🈺)录内谈(🈷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🕷)医保药品目(🀄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🔟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➖)中(✡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💷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🏵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🧟)医药服务管理(🎾)司(🦓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🌉)障体(🚝)系的第一步(🥀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💳)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🥥)计划实现商保创(🎧)新(🐒)药目录与(📏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🤡)申报两者(🐃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🎯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❌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🌎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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