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🚍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🤧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🖱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🔧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🏈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✳)集和分析(🍰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🈂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🌖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🅾)药投资基金等多(🗑)种方式,为创(💰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🚻) 另外,文件(🍝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🍠)门受理的创(🐙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♿)请医(📅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💪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🚍)准入涉及的主规(🎻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🈯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😞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🕉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💕)任(🌼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👣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🎓)院“进门”环(💏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🌷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💊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🔶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🕜)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🐤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🎒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💈)商保创新药目(🔜)录内药品可不受(🏐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👈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🈲)药品目录。在(🚮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🥑)保目录。应对(🏰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🎸)等特殊(📽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🕘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👮)药。 (✏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🙆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🤦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🍉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🙂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🏩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💀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🏇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🍳)创新(🕚)药目(😙)录或同(🚞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❄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🎥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🌡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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