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📀)家医(🤯)保局、国(📍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👇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🚉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⏭)——“研发难(😞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💿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🥖)药(⤵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🛹)创新效率。 在(🏻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💞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👓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🕧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🎰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🧑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🎍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👚)门(🏌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✏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🔎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♌)物研发(🐛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🗾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🎂)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🕶)新药(🎶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🐮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🍷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🕤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🥝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🏉)临(🤓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🕟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🍓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🚥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🔻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👔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🍦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🎀)必需的创(📚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🐂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🎿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🦀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🚀)出基本(🥘)医保承受力(🤤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🤟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🆔)录或同(🎙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💀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🐡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💼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🤪)边界在这里(🎒),所以用的是(🐐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🎀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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