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🤜),国家(🌜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♈)新药(🎶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⬛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🥣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💄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🏚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📥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💸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✳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🏥)线,提升(🍭)创新效率(⛷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👩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🛋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🚆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🔕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🍥)绕(🛶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🧔)研发方(🤦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🐥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🍹)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🔞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🍥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🍭),根据需要(🔪)及时调(🤦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🌗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🦀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🎭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🍒)一通用名(🦂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😿)坚(🤫)持“保(🐞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🕧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📚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🧟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🐕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🍉)出设立“商业健(😲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🖋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💫)司司(⏹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🚣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💻)药提(😇)供新支付渠道(😖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👋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🙈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🎼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🍉)品是推荐(👥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🥊)时候定位可能不(🌈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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