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🥈)印发(🥍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🙎)都一一给出(🦃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🏅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🌠)集和分析(🐽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😩)。 在资金方(🌃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🖍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✳)新药投资基金(📥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✝)业可围(💃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😟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🌄)流。 在统(🌼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🐀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🌘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🥖)领域,推动药物研(❕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💶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🚡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🍇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🍴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🐾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😪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🥩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🈴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💴)录(⏮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🐮)影(⛄)响创新(💚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💎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✔)通用名(😃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😄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✋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🛹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😛),可商(🚦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🕘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👠)外(🛰),此次文件中(🎹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🏁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😰)务管理司司(♊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🎇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🌆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🍪)。” 黄(📐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🦃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📶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📷)一样,这是市场(😄)行(🙄)为,市场(🤝)的(🅱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