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🌰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🔚)高质量发展的若(🤗)干措施(🆚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🧢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🥊)关心的创新药(🐽)企发展困境—(😄)—“研(🧔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⛓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🍠)便提出“支持医(🤛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🔐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🌍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🙉)临床用药(🏧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🕠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🐑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🎡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🕧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🚲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🦊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🧖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😓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🚡)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🕠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🔥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🐅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🛡)新(📓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💂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🔷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👛)者合理(😤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🚜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💋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⛱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🕷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🏕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🍗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🦎)获益显著且(🕌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🔍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🦖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🤓)供新支付(🏣)渠道。” 黄(🚻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⬇)局计划(🤵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⛴)、同(🚀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🧟)。” 中新健(🛏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🚄)入商保,并不(😤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📲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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