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🔁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🍈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✉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📐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🎠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👎)的医保信息平台(🐴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🤟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🚔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🏺)在资金(🥧)方面,文件(🐯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🎐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♏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🦇)药品(🤩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📬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🈴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🈴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🐁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💛)等重点(🕴)领(🎪)域,推动(🈂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📠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😗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〽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📄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💇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🎨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🚒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😤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✝)保创新(📢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❣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🎻)保药品目录(🏚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🍔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👒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🗽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😓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🚑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👃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😣)局医药服(⛸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🌓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🍀)本医保保障边界(🎾),为超出基本医(🍃)保承受力的(🐣)高价值创(💨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🤾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🚖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📪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📮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🐧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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