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✴)局(🖱)、国家卫生(👆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🛩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🚴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🖇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🕒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💧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🔌)提到要依(✉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🔱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🛂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🥝)发(🔐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🚓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🚽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❄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🌺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🎸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🤢)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🍣) 另外,文件(🤜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🔜)部门与企(👳)业可围绕药品目(🔱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🎼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💗)到组织(💶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🤙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💆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👍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🚹)中(🎅)心(🍋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🙄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📔)3个(🖼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🛵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🕘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👃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🕡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🐉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🗼)能有两个(🌒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🌘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🎃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🧜)保险创新(🛳)药品目录(🕰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🌱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🌾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😂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⏺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🖥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🛶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🤽)场行为,市场(💶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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