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🖇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🏻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🚮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🐈)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🗄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🍃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⬛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🗑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😁)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💬)、科研院所、(🧝)医疗机构等合理(👃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🏠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🐓)面,文件提(🤴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🔫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⏫)新药研(🚋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🐴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🤨)请医保部门给(⛑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😽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🍊)交流。 在统(🈷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🌿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🐸)病、高发重(🍦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🌁)重点领(🎟)域,推动(🅾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🎱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🔕)王国栋1日在政(🙆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⏲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🚶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🔯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🚨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🍼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🥟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📞)保目录。应对重(🏣)大公共(🖋)卫生事件(🛣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🖥)行路径(🖕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🌜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🗯)药品目录”(以(🐚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🤔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🔀)会现场,国家医保(⛪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😃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🧑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🚪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🧐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🥊)示,“因为(🕕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🛁)商价(👹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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