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🤪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🔧)质量发展(🥡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🆑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🐵)企发展困(🎽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🔧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💪)和分(🤗)析,开(⛹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🌨)企业、科(🏑)研院所(🕔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🚤)定研发方(🎿)向(♿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🌳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🛢)投资(🛰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🙏)药研(📃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🕌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🏈)新药,企业可同(🐁)步申请(🛀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👵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🆓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⏫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📀)病、儿童用药(💋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👕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💙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🏬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🕞)政策解读(💬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🌶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🐶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⛑)商(⤴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🅾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⛹)制)。 《若干措(👀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🍀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🤼)商有关(🏸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🛂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🏚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🚧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🥍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🐪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🚪)新药提(🔠)供新(🍚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😣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🖊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🦊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🚮)时候定位可能不(👬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🏉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🔌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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