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💘)康委印发的(👆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🌄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💎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👙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⏺)依托(🍙)全国统一的医(📩)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🚵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🐮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🎚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😍)康保险扩大(🌿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⏯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🐌)创新药的耐(🏷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🐫)绕(⬇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🐤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🌍)织实施创(🎊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⛹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🤜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😷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🌩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🍿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🤫)3个月内召开(🌅)药事会,根据需(🍁)要及时调整药(💕)品配(🥈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🆗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🚑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🛁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💋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🍤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🙉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🐈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📠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🎒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🤺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🐧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🎭)创新(📛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✏)。” 黄(🏼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😎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🎁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👾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🥙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⏯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🍤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🧖)边界在这里,所(🐘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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